kaiyun官方下载,湖南省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栏目:行业新闻 发布时间:2024-08-03 15:12:29

  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公路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公路设计变更行为,保证公路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及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交通部《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公路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设计变更,是指自公路工程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正式交付使用之日止,对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技术设计文件或施工图设计文件所进行的修改、完善等活动。

  第四条 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应符合国家有关公路工程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符合公路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要求,符合安全、环保的要求。

  第五条 本办法分高速公路工程和一般公路工程项目两类,其设计变更分为重大设计变更、较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已经批准的公路工程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kaiyun官方下载,不得肢解设计变更规避审批。

  第七条 由交通部批准初步设计的项目(含社会融资项目),其重大设计变更由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省公路管理局初审后经省交通厅审查报交通部审批,较大设计变更由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省公路管理局审查后报省交通厅审批。

  报省交通厅批;一般设计变更由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审批,单项工程费用变化在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可由项目法人审批,其一般公路项目的重大设计变更(由市州交通局初审)经省公路管理局审查后报省交通厅审批;较大设计变更(由市州交通局初审)省公路管理局审批;一般设计变更由项目法人审批。

  对省交通厅批准初步设计的社会融资项目在不涉及标准、规模的设计变更可由项目法人审批,报省公路行业管理局和省交通厅备案。超过标准、规模的报省公路行业管理局初审后,由省交通厅审批。

  第九条 项目法人对设计变更的建议及理由应当进行审查核实,并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有关专家对设计变更建议进行经济、技术论证。

  (一)设计变更申请书。包括拟变更设计的公路工程名称、公路工程的基本情况、原设计单位、设计变更的类别、变更的主要内容,变更的主要理由等;

  第十一条 设计变更的勘察设计应当由原勘察设计单位承担。经原勘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项目法人也可以选择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承担。设计变更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及时完成勘察设计,形成设计变更文件,并对设计变更文件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 审批部门自收到完整的设计变更方案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同意设计变更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自收到完整的设计变更文件之日起,在20日内完成审批,无正当理由,超过审批时间未对设计变更文件的审查予以答复的,视为同意。

  第十五条 对需要进行紧急抢险的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开云Kaiyun官方网站项目法人可先进行紧急抢险处理,同时按照规定的程办理设计变更审批手续,并附相关的影像资料说明紧急抢险的情形。

  第十六条 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工程的施工,原则上由原施工单位承担,原施工单位不具备承担设计变更工程的资质等级时,项目法人应通过招标选择施工单位。

  第十七条 项目法人应当建立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台帐,定期对设计变更情况进行汇总,并将每季度汇总情况报省公路行业管理局、省交通厅备案。

  第十八条 审批公路工程设计变更文件时,其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按交通部《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核定。

  由于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发生的工程建设单位管理费、征地拆迁等费用的变化,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由于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发生的工程费、勘察设计费和监理等费用的变化,按照有关合同的约定执行。

  第二十条 按照本办法审批的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编入竣工文件,其费用变化纳入决算,未经批准的设计变更,其费用变化不得进入决算。

  第二十一条 对勘察设计过失引起的设计变更,其勘察设计费由原勘察设计单位承担;造成工程较大损失的,项目法人应扣减勘察设计单位的勘察设计费。

  对施工单位过失引起的设计变更,其勘察设计费由施工单位承担;造成工程较大损失的,施工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二十三条 勘察设计单位违反本办法,不能及时认真履行设计变更职责的kaiyun官方下载,由项目法人按合同约定处理;情节严重的,交通主管部门应给予通报批评或暂停其参与省内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的设计投标。

  第二十四条 施工单位不按照批准的设计变更文件施工的,交通主管部门应责令改正;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第二十五条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公路行业管理局、项目单位以及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等单位人员,在设计变更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主管部门应依法依规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省公路行业管理局、市(州)交通局可参照本办法制订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相应的管理若干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