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设计咨询(包含重大设计变更咨询):根据项目需求开展公路养护工程勘察设计外业验收,确保设计单位外业调查工作满足后续设计需求;对提交的设计文件开展技术咨询工作,提出咨询审查意见,并监督设计单位落实到位;配合做好拟入项目库2025年项目的方案审查,提出技术咨询意见,确保方案科学合理。 工程实施咨询:按照工程项目类别安排公路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4名,按照公路管理中心需求配合开展养护工程项目实施过程技术咨询服务,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其中必须含有1名安全管理专业技术人员,每月每分中心开展工作不少于1次,每次每分中心不少于3天,原则上每个项目工程实施咨询不少于3次。具体详见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政部财库(2022)19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2.4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2号),分支机构不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kaiyun体育官方网站全站入口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分支机构在总公司授权的基础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3.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3.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3.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3.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开标当日由代理机构统一查询为准)。3.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3.9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或以上级别资质;投标供应商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备案专业含公路专业,服务范围包含项目咨询);项目负责人:具备交通运输部甲级造价工程师或住建部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专业)资格,并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至少担任过1个公路养护工程技术咨询(施工图设计审查及概预算审核)项目的负责人职务。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工程、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3.10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kaiyun登录入口登录官网。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承担公路管理中心五个分中心2023年和2024年公路养护工程设计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截止时间:2024-03-12 14:3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1.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及宁夏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同时发布。 2.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携带报名资料到宁夏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场报名或发送报名资料至邮箱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后请电话告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审核。报名须提供的资料: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直接响应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或身份证明上需准确填写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截图打印件,以上全部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